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场景拓展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返回列表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沪府办〔2021〕10号),为加快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在本市特定交通场景的规模化示范应用,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制定了《上海市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场景拓展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3年)》。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上海市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场景

拓展工作实施方案

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从技术研发迈向商业落地的前瞻探索,是落实交通强国战略的重要抓手,是加快城市数字化转型的集中体现,是实现交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的具体举措。为加快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服务上海智慧交通体系建设,不断提升上海城市数字化能级和核心竞争力,按照“提高显示度、拓展覆盖面、扩大规模量”的总体考虑,探索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规模化、多场景示范应用,支持先行先试、激发创新活力,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和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落实国家《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和《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充分发挥上海人工智能实力雄厚、交通应用场景丰富、企业创新要素完备的优势,紧抓智能网联汽车重大发展机遇,以示范应用驱动技术创新,以先行试点推动政策突破,以实际需求带动规模效应,稳步推进智能网联汽车规模化示范应用,为上海智慧交通体系建设注入新动能。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应用为先。坚守安全底线,开展具备商业前景的示范应用试点,探索可持续的运营组织模式,推动智能网联汽车的大规模示范应用,积极培育智能网联汽车应用新业态。

二是坚持创新引领。通过“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集中攻关自动驾驶关键核心技术,衍生一批技术先进、应用前景好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打造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创新高地。

三是坚持标杆培育。围绕智能网联汽车的不同应用场景和运营准入条件,通过试点实践,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路线方案,培育一批技术能力突出、行业影响力强、运营模式清晰、示范效果明显的标杆企业,输出一批行业标准。

四是坚持闭环管理。引入事前竞争和事中、事后考核方式,优选企业主体参与,探索“揭榜挂帅”项目化形式和全过程闭环管理机制,确保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工作安全、规范、有序开展。

三、工作目标

遵循创新驱动、研用结合、安全可控的发展思路,以推动智能网联汽车规模化示范应用为目标,通过“揭榜挂帅”方式,丰富一批应用场景,遴选一批优秀企业,培育一批新兴业态,输出一批行业标准,探索一套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上海方案”。力争实现参与企业超10家,示范应用智能网联汽车超100辆,覆盖道路范围超1000公里,年出行服务超10万单次,年末端配送超5万单次,年货运量超20万TEU。

四、重点任务

按照“打造新标杆、培育新业态、探索新模式”的总体思路,实施七项(“3+2+2”,即打造3个新标杆、培育2个新业态、探索2个新模式)示范应用场景拓展重点任务。

(一)打造3个“新标杆”

1.打造智能出租新标杆。基于本市智能网联汽车载人示范应用的良好发展态势,积极开展智能出租规模化示范应用,探索可持续运营组织模式、标准化服务规范、精细化管理机制,力争覆盖全方位交通场景,更好的满足个性化出行需求,提高公众对于自动驾驶技术的认知度和信赖感,提升道路交通运输效率。

2.打造智能公交新标杆。围绕市民日常生活、学习、通勤、旅游等需求,覆盖城区、社区、园区、景区以及“最后一公里”接驳等多维度交通场景,积极推动智能公交规模化示范应用,依托智能公交构建智慧化的运营调度模式,探索智能公交运行服务标准规范,提升公共交通运行效率,助力上海公交都市建设。

3.打造智慧物流新标杆。面向临港地区、洋山港区、外高桥港区等港口物流需求,积极开展智能重卡、智能转运车辆(AIV)的规模化示范运营,基于洋山港智能重卡示范运营基础,进一步扩大智能重卡应用规模,探索从港区码头到物流堆场及园区的闭环业务流程,提升港口集疏运运输效率,助力智慧港口建设。

(二)培育2个“新业态”

4.培育无人零售新业态。积极推动无人零售车辆的示范应用,在园区等封闭场景,以及公园、景区、游乐场等半开放场景,培育无人车外卖零售服务新业态,探索运营组织模式。构建无接触服务网格,争取实现无人零售车从封闭道路到半开放道路、公开道路的规模化部署及应用服务。

5.培育无人配送新业态。聚焦行业数字化发展趋势和人民群众消费升级需求,基于本市无人配送行业发展态势,试点给予无人配送车一定的通行路权,推进无人配送车的规模化示范应用,构建末端无人化配送网络,提升末端物流的智能化水平及运转效率,有效解决末端配送难问题,打造高品质的民生服务场景。

(三)探索2个“新模式”

6.探索观光接驳新模式。在生态度假区、景区、大型游乐场等场景,积极开展智能接驳观光巴士、未来公共出行车辆的示范应用,在机场、火车站等客运枢纽推广应用自动驾驶接驳车辆,提升客运周转效率,打造上海观光旅游、智慧出行的“新名片”。

7.探索无人清扫新模式。基于本市无人清扫车示范应用的既有基础和良好效果,积极在城市高架及地面道路上开展无人清扫作业和养护巡检,探索环卫清扫运营的新模式,形成城市道路养护的新标准,提升道路交通服务的新高度,提高城市治理水平和环境品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托上海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推进工作小组的联合工作协调机制,由市交通委牵头,统筹推进上海市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场景拓展工作。根据实际任务需求,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揭榜挂帅”活动实施全过程的闭环管理。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做好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的技术产品管理、测试牌照发放、道路交通管理等工作。

(二)争取政策支持。推进政策法规创新,保障试点任务落地。支持智能网联汽车开展示范应用和运营试点,允许智能网联汽车示范运营企业向服务对象按成本收取一定费用。配套制定上海市智能网联汽车示范运营管理细则,争取给示范效果突出的企业颁发运营资质。

(三)注重数据支撑。加强市区两级联动,推动基础设施和应用场景建设,推进开放测试道路的智慧化升级建设,探索车路协同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模式。面向智能网联汽车的示范运营保障需求,建设覆盖多类别车型、全方位场景的数据采集与监测平台,对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情况具备可追溯、可量化的分析评估能力。

(四)实施动态管理。建立任务项目动态调整机制。项目实施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导致任务无法按期完成或不能完成的,经市交通委审核同意后,可以延期实施或终止项目;因示范应用企业主观原因造成项目终止的,相关责任方将不得参与后续示范应用项目。

(五)坚持标准引领。充分发挥上海市智能交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上海市智能网联汽车及应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职能,推动智慧交通、智能网联、车路协同等相关标准的研究制定。围绕技术架构、基础设施、运营管理等方面,研究制定符合技术发展趋势、契合智慧城市建设、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相关标准规范。

(六)强化安全保障。在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实施过程中,对标行业标准规范,完善安全保障体系,形成技术验证能力。针对特定场景下开展示范应用的高级别自动驾驶车辆,在信息安全、功能安全和预期功能安全等方面开展功能性验证工作,确保智能网联汽车安全有序开展示范应用。


发布日期:2021-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