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上海市青浦区科技企业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返回列表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掌握青浦科技企业发展状况,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统计调查、监测分析,为相关部门制定政策提供支撑,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度上海市科技企业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沪科合〔2019〕12号)精神,本区将开展2018年度科技企业统计年报工作。按照《上海科技企业统计报表制度》(沪统审字〔2019〕9号)(见附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年报范围

科技企业的范围:

根据《上海市科技企业界定参考标准》(沪科〔2015〕70号),科技企业是指在上海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同时符合以下五项条件中任何三项条件的,可以界定为科技企业: 

(1)企业主要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检测,或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研发、生产、经营等科技与创新活动;

(2)企业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

(3)企业技术性收入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销售收入之和占企业销售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0%;

(4)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

(5)企业拥有专利权、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等知识产权,或掌握专有技术。

 

调查对象 

(1)除《上海市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报表制度》规定统计范围之外的,符合上述科技企业界定参考标准的企业。

(2)已获得科技创新政策支持的科技小巨人(含培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认定项目企业、创新资金项目承担企业、科技孵化器内企业等。

 

二、统计年报网上填报

1.企业登陆“上海科技”网站(http://stcsm.sh.gov.cn/),进入“办事服务”栏目;选择“其他事项-C01科技企业统计与服务通道(含上海科技企业统计)”,点击“在线受理”进入页面;企业首次填报须进行注册,已经注册填报的可直接输入相关信息登录系统,进入“科技企业信息统计”功能模块,按要求填写表格并提交;填报中若有问题可及时与区科委负责统计工作的同志联系。 

2.区科委登陆市科委“分布式网上业务服务系统”(www1.stcsm.gov.cn),点击“C01科技企业统计与服务通道(含上海科技企业统计)”功能模块进行信息审核。 

3.企业应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原始记录、会计资料等填报依据,确保网上提交的统计数据与原始资料一致。

 

三、统计年报受理时间

2018年度统计年报网上填报及受理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6月20日。 

请各有关单位收到本通知后,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进行填报,并积极开展相关培训,确保统计年报工作的顺利实施。

 

四、咨询电话

60258254 、69713738

 

青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青浦区统计局

 

附件下载:1、税种核定信息表.xlsx; 2、电子签名使用指南.wps; 
发布日期:2019-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