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023-10-07
  • 发布日期:2023-10-07
  • 发布日期:2023-08-15
    人社厅发〔202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为更好服务中国制造、中国创造,深入实施人才强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企业建立健全符合技能人才特点的工资分配制度,激励广大青年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我部组织编写了《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现印发给你们,供指导企业时参考。各地区要高度重视提高技能人才工资待遇,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指导和服务,抓好宣传培训,推广典型经验,结合本地实际,加强示范引领,推动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技能人才队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21年1月26日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 第一章总则… 【阅读全文】
  • 发布日期:2023-08-1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各中央企业人事部门:为打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在总结工程技术领域试点工作基础上,现就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探索建立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技术与技能… 【阅读全文】
  • 发布日期:2023-08-15
    沪人社规〔2020〕27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的通知》(沪府规〔2020〕25号)规定,现将《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11月25日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的通知》(沪府规〔2020〕25号,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一、关于适用对象(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正常经营… 【阅读全文】
  • 发布日期:2023-08-15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税区管理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快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人社部发〔2022〕89号)、《关于促进本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沪人社力〔2022〕19号),现就进一步做好本市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才引进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本市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纳入国内人才引进、留学回国人员落户等人才引进业务的申报受理范围。(一)基本条件纳入本市人才引进申报受理范围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同时符合下列基本… 【阅读全文】
  • 发布日期:2023-08-15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现将《加强集成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6月26日加强集成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本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最新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集成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营造本市人社领域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制定本行动方案。一、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对标最高标准、最高水平,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学习世界银行新营商环境评… 【阅读全文】
  • 发布日期:2023-08-15
    一、关于青年人才引进集聚上海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牢固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广聚天下英才。人才优势已成为上海城市发展核心竞争力和软实力的重要体现。近年来,我市持续改革优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坚持以精准、精细、精品服务,提升人才的感受度、满意度。在青年人才引进集聚方面,按照积极、开放的引才思路,我市依据社会普遍认可的学历、职称、技能、薪酬等多元化市场评价方式,设置引才基础条件,不设总量限制,为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吸引集聚了大批优秀青年人才。2022年我市通过各类引才政策引进的优秀人才中,近五成为30周岁以下青年,为城市发… 【阅读全文】
  • 发布日期:2023-08-15
  • 发布日期:2023-08-15
  • 发布日期:2023-08-15
  • 发布日期:2023-08-15
    (一)积分对象个人通用指标打分达到标准分值(45分)的人员,可申请人才积分登记,详见《青浦区人才积分指标》。属以下人员可直接给予人才积分登记资格,即直接给予通用指标45分。1.获得区级及以上人才奖项人员;2.各镇偏远地区从事教育文化、卫生、农业水利等行业工作者;3.事业单位新入职人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4.企事业单位高技能人才;5.由区人才办认定的特殊紧缺人才。本政策扶持的人才须个人所得税缴纳在青浦并参加上海市社保。人才所在单位须注册纳税在青浦区,包括各类社会组织、区属公司、符合本区产业发展方向、贡献度较大的其他企业以及事业单位(参公管理除外)。(… 【阅读全文】
  • 发布日期:2023-08-15
  • 发布日期:2023-08-15
    人才公寓的申请继续沿用《青浦区人才公寓供应实施办法》(青委办〔2017〕51号),《青浦区人才安居工程的实施办法》对人才公寓政策进行了适当补充,将人才公寓的申请范围扩大到“长三角地区柔性流动人才”,增加了“人才公寓专项补贴”政策。(一)政策内容1.人才公寓第一类对象:符合《青浦区人才公寓供应实施办法》(青委办〔2017〕51号)条件的人才可申请本区人才公寓。第二类对象:经区委组织部、区合作交流办等部门认定的因挂职、技术支持、项目攻关等来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和区属公司工作,需要阶段性居住的长三角地区柔性流动人才,经区人才公寓供应联席会议审议并报市房管局备案后,… 【阅读全文】
  • 发布日期:2023-08-15
    针对以下人才,可按照上海市义务制教育相关规定,优先满足人才子女公办优质教育资源需求:一是《推动人才高质量发展服务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中的青峰顶尖人才、高层次产业人才、农业产业人才以及《青浦区人才安居工程实施办法》中的A、B、C、D、E类人才;二是区领军人才、拔尖人才等区级以上人才;三是具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并聘任的人才;四是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并聘任的人才;五是具有高级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并在相应岗位任职的人才;六是引进的教育、卫生、体育、文旅、新闻传媒紧缺人才;七是由区主管单位和… 【阅读全文】
  • 发布日期:2023-08-15
  • 发布日期:2022-10-03
    为坚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帮助企业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有效提振企业发展信心,确保全区工业经济运行稳中有进,特制订本通知。 附件下载:1、1016_162656_821.pdf;  【阅读全文】
  • 发布日期:2022-08-26
    今年疫情以来,按下暂停键的上海,科技创新的脚步并未停歇。据悉,上海软件中心服务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在疫情之下坚持研发。为保障企业疫情期间产品研发不间断,上海软件中心创业服务团队利用数字化手段,远程在线开展产品试制服务。智能设备助力疫情防控新冠疫情的爆发催生对防疫医疗设备的大量需求,如何利用机器人和人工智能设备,开发自动化、无人化的医疗辅助产品成了一个新的突破口。在高校云集的杨浦区,由复旦大学的林海涛博士、孙振峰博士以及同济大学的博士和学生们联合组建了一个团队,他们致力于结合先进的AI与机器人技术,研发一系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防疫机器人产品。该团队于2022年… 【阅读全文】
  • 发布日期:2022-08-26
    为了将本区原参加小城镇社会保险的被征地人员纳入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进一步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以下简称“就业和保障”)工作,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本市原参加小城镇社会保险的被征地人员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沪人社规〔2022〕5号)的相关规定,现就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通知如下: 附件下载:1、0826_143158_700.pdf;  【阅读全文】
  • 发布日期:2022-08-24
    《上海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事项》已于近日正式印发。2022年年底前,本市将完成10个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事项,提升市场主体感受度,激发市场主体信心和活力。10个事项分别为:企业登记便捷、税费缴纳灵活、融资服务升级、信用监管提升、公用服务优化、项目审批提效、跨境贸易便利、科创培育赋能、纠纷化解高效、营商服务贴心。更多内容详见图解↓ 【阅读全文】